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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基本形成“1+1+5+N”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时间:2021-04-07 10:35:06 来源 : 央广网 作者 :

央广网4月6日消息(记者 唐磊 实习记者 李舜)4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差异较大,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应该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山东省已经基本形成了“1+1+5+N”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褚瑞云介绍,山东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总的设想是,把城镇化率相对较高的市辖区划出来,单独作为一类,加快融入城市发展。把城镇化率相对较低的涉农县(市、区),依据综合实力,按照强中弱划分为三类,分别明确不同的发展目标和推进路径。“经济实力较强的,就要对标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动能转换、优化升级为重点,探索实施整县推进,率先实现乡村振兴;经济实力一般的,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以加速发展、全面推进为重点,探索实施连片推进,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经济实力较弱的,对标省内先进地区,以补齐短板、跨越赶超为重点,探索实施‘点上示范、面上突破’,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此外,从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方面来讲,对这三类县(市、区)也要提出差异化的要求。比如,在推进产业振兴上,综合实力较强的,就要聚焦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经济实力一般的,要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加快产业提档升级,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综合实力较弱的,要聚焦脱贫地区扶贫产业,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不断增强农业综合产能和市场竞争力。

褚瑞云表示,山东省各县(市、区)所处地形地貌也不尽相同,还要鼓励其立足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径。在村庄层面,全省大致可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无论哪种类型的村庄,都要找准定位,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实施差异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