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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用+”模式 注入监管“新”动能 ——陇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信用 + ”监管新模式

时间:2024-04-19 17:08:51 来源 : 作者 :

  ﹝编者按﹞“信用+”是一种“连接”,是实现融合创新“化学反应”的连接,体现了信用机制与监管手段的连接与融合、信用数据与场景应用的连接与融合。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市场监管局秉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理念,积极探索“信用 + ”监管新模式,全力推进市场监管信用治理体系建设。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陇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工作新理念,率先探索推行“信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

  开展“信用 + 分类”

  提升监管执法质效

  制定《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2000余户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至全县各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对信用风险A类的,抽查比例降至20%,对信用风险C、D类的,抽查比例提高至80%,做到分级分类、公正监管,目前全县已随机抽查检查经营主体238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强化“信用 + 服务”

  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强化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全方位宣传,对具有陇县特色产业、重点产业的经营主体重点培育扶持,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加强政银企“三方对接”,精心做好产权质押融资和金融帮扶小微经营主体服务,助力经营主体纾困发展。

  推行“信用 + 温情”

  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格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首违不罚”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于违法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其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对25户符合首次、轻微且未造成社会影响违法情形的经营主体依法不予或免予处罚。

  加强“信用 + 修复”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推行信用修复会商制度,协同监管部门,共同做好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大力解决“多头修复”问题。实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网上申请办理,加强对基层线上信用修复培训指导,目前12户失信经营主体通过网上流程完成了信用修复,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实施“信用 + 惩戒”

  加快信用环境建设

  深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及时依法公示52户失信违法经营主体信息。通过强力惩戒失信主体,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着力构建“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体系,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守法守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