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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好生态环境为乡村振兴赋能

时间:2022-01-19 17:20:47 来源 : 检察日报 作者 :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从古至今,人们对美丽乡村都有着相同的期盼与向往。走进新时代,建设景色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抓好乡村环境整治

  我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的领导对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的内涵仍认识不到位,对如何做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缺乏深入理解,对乡村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如何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绿色动能的思路还不够明晰。我认为,需要有效统筹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作为一名环卫工人,我对于生态环境问题自然多一份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关于助力乡村振兴抓好乡村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的建议。

  我建议做好“四个结合”:首先,将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与拆违治乱工作相结合,开展拆除违建专项清理行动,依法收回农户超占公共用地,对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房前房后的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其次,建议将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与移风易俗相结合,将培育乡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农村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群众自觉讲卫生,明确群众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提升主人翁意识;再次,建议将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推行群众自治,以群众监督群众,以群众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最后,建议将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与环境保护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加强环境保护法的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利用公益性岗位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守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有作为

  我通过调研了解到,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在守护良好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舞钢市检察院围绕《舞钢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该院对13个重点乡(镇)、街道办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村庄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35处生活垃圾乱倒污染环境问题,该院分别向各乡(镇)、街道办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履行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村庄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做好农村垃圾治理,美化人居环境。各乡(镇)、街道办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进行积极整改。其中,红山街道共组织环卫工23人对各村的主干道进行日常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落地;矿建街道成立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村、社区垃圾清理情况进行督查,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现场提醒并予以通报批评,特别迟缓的追究村书记、主任责任。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以办案推动乡村环境卫生的保护与整治,成效明显。此外,通过打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占用耕地、滥伐林木等犯罪,为保护乡村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乡村振兴非一日之功

  如何更好促进乡村振兴,我建议检察机关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发力。

  第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讲进乡村工作。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首先依靠村民自觉守护,让村民认识其中的重要性。多年来,检察机关开展的送法进乡村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检察官带来的法治宣讲、说唱、戏曲、情景剧、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接地气,群众喜欢看、易接受、效果好,对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很有帮助。

  第二,进一步加强乡村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乡村环境治理牵涉面广、难度大,要继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力度,通过公开听、大家评、公正议,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守护美丽乡村。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有的放矢提出整改方案,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很多问题的解决。用好检察建议这一“法宝”,并进一步提升其刚性和针对性,跟踪监督责任部门依法履职、整改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促进乡村环境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很多河流、湖泊都流经乡村,要进一步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重点向乡村地区下沉,强化督导,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第三,进一步加强乡村综合治理帮扶共建工作。我了解到,检察机关在以往的工作中,通过驻村帮扶、党支部共建、组建涉农检察服务工作队等形式,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建设与发展,将乡村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绿色动能。要继续加大帮扶共建工作力度,可以通过现代数字化方式搭建“检农一家亲”桥梁,通过无缝沟通倾心帮扶,引领村民从守护乡村生态优势、资源优势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优势,自觉守护、爱护这份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