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服务热线:010-63907207  4001893518

“澄”事实,“正”士气!区法院三名干警被澄清正名

时间:2023-11-13 18:58:59 来源 : 作者 : 居永池 王淑臣

  “经核查……反映有关问题不属实。” 11月1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清江浦区法院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会上,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方文对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周万春、民一庭审判员王强、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助理周姝言三名同志予以澄清正名。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然,被澄清正名人员所在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据悉,此前有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上述三名干警分别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裁判不公”“对证据采信和言行不当、审理不公”问题。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

  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根据《清江浦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规定,区纪委监委决定在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为三名同志澄清正名,帮助法院干警消除顾虑、卸下思想包袱。

  吴然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区纪委监委对遭受不实举报的同志及时予以澄清正名致以感谢,并表示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救济机制和澄清正名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希望全体干警坚守法院人的初心使命、尽心履职、踏实办案,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