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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一判决书获评全省法院“法治与德治相融合”优秀裁判文书

时间:2024-01-19 17:12:59 来源 : 作者 : 许婧婧 孔冬冬

  近日,江苏高院发布《关于“法治与德治相融合”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军撰写的判决书获评“法治与德治相融合”优秀裁判文书。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七旬老人乘坐公交车行驶至某站点时,道路正处于路基施工状态,老人下车时踩空失衡摔倒受伤。老人遂将公交公司与道路养护公司诉至法院。

  程军承办此案后,抽丝剥茧查清事实,准确无误适用法律,最终依法判决。判决书中,程军结合具体案情,将关爱老人等特殊群体与运输单位、道路维修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进行系统阐述,对各方过错程度进行认定并据此划分责任比例,最终判决公交公司承担50%责任,道路养护公司承担30%责任,剩余20%责任由原告自负。判决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积极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价值判断、辅助说理,以高质量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