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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上演“真假美猴王”,被识破后遭处罚!

时间:2024-03-21 17:31:40 来源 : 作者 : 孔冬冬

  “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在涟水这边饭店,请你们快来!”3月19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高某电话,干警许嘉明、王璐迅速出警。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高某从事汽车配件销售工作。2016年初,朱某为高某送货给消费者,并将货款代收。后朱某未将货款及时支付给高某。经高某多次催要,朱某仍久拖不还。无奈之下,高某便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返还原告高某4万元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朱某仍不返还,高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你们找错人了。”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向朱某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但朱某却态度嚣张,声称自己不是被执行人朱某。“要不信,你们看我身份证。”朱某把身份证拿给执行干警,干警发现除了姓名和执行文书上的一致,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都不一样。

  他不是被执行人朱某?执行干警心中也泛起嘀咕。但申请人高某却一口咬定他就是被执行人朱某,“我们一起做生意,他长什么样我能不知道嘛!”但至于为什么身份证号不一致,高某也说不清楚。

  为了查清真相,执行干警一边安排人悄悄盯住朱某,一边驱车前往派出所调查情况。“这两个身份证号都是朱某的。”派出所的调查结果让干警吃了一惊。原来,朱某原本有两个不同号码的身份证,2013年被公安发现后将其中一个注销。但朱某一直拿着被注销掉的身份证号参与诉讼。

  “刚刚朱某拿给我们看的是未被注销的身份证,我们险些被他骗过。”执行干警立即返回饭店,朱某见状想要逃跑,干警当场把他截住。“你们凭什么抓我,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面对调查结果,朱某仍抗拒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

  “你恶意利用虚假身份参与诉讼、躲避执行,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你还有什么话说?”谈话室里,干警将从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摆在朱某面前。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朱某低下了头,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将立即偿还所欠的4万元货款。

  鉴于朱某存在躲避执行行为,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万元。当日,朱某已将全部执行款和1万元罚款交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