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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首次召开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4-04-15 19:14:43 来源 : 作者 : 蒋晶 孔冬冬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首次召开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对淮阴区司法局提请撤销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缓刑案进行公开听证。淮阴区检察院、司法局派员出席听证,蒋某某到场参加听证,清江浦区司法局工作人员、26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旁听。

  听证会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有序进行。淮阴区司法局宣读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阐明建议撤销缓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淮阴区检察院对提请撤销缓刑建议发表监督意见。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围绕社区矫正期间现实表现、此次违法事由进行申辩。

  经查,2023年10月,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清江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生效后,蒋某某依法在淮阴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蒋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七日。淮阴区司法局认为,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建议对其撤销缓刑。合议庭将择期作出裁定。

  听证会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旁听,让其直观了解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法犯罪所面临的的法律风险、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教育其珍惜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接受教育矫治。

  此次听证会是清江浦区法院首次针对撤销缓刑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改变了以往单一书面审理模式,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是进一步落实推行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创新举措,也是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渠道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