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7 19:26:32 来源 : 作者 : 王利萍
4月15日上午,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开展第三十个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推动全民知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等共60多家在人民公园广场通过设点位、悬挂横幅等方式参与宣传活动,围绕第三十个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36个保密宣传教育月、反邪教警示宣传月等工作安排的重点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各部门、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约2万余册,法治宣传品5000多份,设立法律咨询点60个,悬挂宣传横幅180余条、摆放宣传展板200余块,接受群众咨询270多人次。
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天渭滨区各部门、单位在这里开展第三十个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为渭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下一步,渭滨区将以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结合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日常工作,多形式全覆盖开展“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助力高质量法治渭滨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