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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开发商赔偿没商量

时间:2024-10-16 15:14:17 来源 : 作者 : 高林

  张某夫妻购买了开发商提供的精装商品房,沈某夫妻居住在其楼下。张某夫妻自2022年入住一年多后,其房屋出现漏水,致使楼下的沈某夫妻房屋的卧室、客厅等遭受损害,沈某夫妻就上述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3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夫妻赔偿沈某夫妻各项损失23285.03元,并承担诉讼费382元,合计人民币23667.03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张某夫妻履行了全部的付款义务。

  张某夫妻虽然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是心中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好端端地新房子、入住之后什么都没动,怎么就突然漏水了?后来张某夫妻找到了专业的维修人员,维修人员称可能是房屋装修不善导致地板漏水造成的,属于房屋装修问题。张某夫妻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实地勘验并走访物业、邻居,经多方调查了解,证实房屋漏水原因确如张某夫妻所说,是地板装修不善导致的,而案涉房屋系精装修房屋,包含地板在内的房屋所有装修均系由开发商提供的。此前张某夫妻已发现该问题并要求开发商派员维修,但经开发商派员维修仍未修复,才导致上述沈某夫妻房屋遭受损害的情况。经核实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屋系精装修交付,且事发时质保期尚未届满。承办法官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判令开发商向业主张某夫妻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3667.03元。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开发商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