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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大湖境美

时间:2024-10-24 16:57:11 来源 : 盱眙县人民法院 作者 : 周佳芸

  洪泽湖,这颗镶嵌在江苏大地的璀璨明珠,滋养了我们的土地,哺育了我们的祖先,承载了我们的希望。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逐渐恶化。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行为,严重制约着这片美丽的湖泊。在这样的情况下,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应运而生,成为洪泽湖畔的绿色守护者。今天我要讲述的,正是关于它的故事。

  缘起:非法采矿案的震撼与思考

  时间回溯到2017年,一起非法采矿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2名被告人、1200余万元非法所得,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罪名。于是,法院干警挺身而出,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打击行动。

  非法采矿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河床稳定,危及防洪、桥梁安全,更对水生生物繁衍栖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每一粒沙石,都是洪泽湖的血肉,每一声机器的轰鸣,都是对生态的破坏。宣判的那刻,我们仿佛看到洪泽湖的新生。

  正是这起案件,让干警们意识到,辖区内环境资源要素齐全,要想实现绿色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需要专业化的审判保驾护航。

  2019年7月,随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的推进,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盱眙法院落成,专业化的环资审判正式扬帆启航!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山之作

  法庭成立后,挑战接踵而至。2019年12月,受理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被告人倾倒废铝灰,在倾倒20余吨时被群众发现。经鉴定,该废铝灰是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物质,对周边环境污染极大。有关单位用400余吨土壤进行搅拌熄灭,并对混合物按照危险废物的标准计算处置费用。

  承办法官蒋莹莹不禁思索,20吨污染物使用400余吨土壤进行搅拌熄灭,混合物也按照危险废物的标准计算处置费用,这样的应急措施真的恰当吗?对被告人又是否公平呢?法官会议上,她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困惑。大家深入探讨,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意见。最后一致认为,应急处置费用作为公私财产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以合理、适度、必要处置为基本原则,但如何确定相关标准,还需要更加专业地解答。

  于是,干警们分工协作,一方面,广泛搜索类案裁判;另一方面,咨询大量专家、学者。最终明确,废铝灰不会大面积燃烧,即使局部燃烧只要用土壤掩盖即可,明显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处置费用,不应当作为追责依据。随后,两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赔偿相关生态损失。

  功夫不负有心人。该案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年度典型案例。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业务成果一等奖,为类案裁判提供了盱眙范本。

  标杆:巡回审判的渔歌唱响环境司法保护理念

  如果说,刚刚这起案件是对环资审判专业性的高度肯定,接下来的案件,则体现了法治宣传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老张住在淮安苏嘴,那里环境秀美,时常有各种鸟类栖息停驻,是法庭重要的普法宣传地之一。一天傍晚,老张去田间干活,看见四个人在用气枪打鸟,他怀疑,这些鸟就是法官普法时说的“不能碰的鸟”,于是立刻上前阻止并报警,四人落荒而逃。由于报警及时,公安部门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事实证明,老张的怀疑是对的。经鉴定,这些鸟为东方白鹳,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全球濒危,被誉为“鸟类大熊猫”。

  该案庭审通过央视进行了全程直播,四名被告人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刑罚,当庭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生态环境保护从不是靠“单打独斗”。5年,200余场巡回审判,2万多名旁听群众,法庭的宣讲足迹遍布洪泽湖畔、老子山下、博物馆中,一场场生动可观的现场普法,激发了周边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巩固了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防线。

  展望:洪泽湖畔的绿色梦想

  一路前行,一路收获。截至9月底,法庭共受理案件825件,审结775件,责令300余名被告人承担修复责任,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400余万元,补种树苗8000余株,增殖放流400余万尾,真正实现审结一案、修复一片、带动一方的司法保护效果。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展望未来,干警们将勠力同心、继续前行,做好“两山”理念的践行者和传播者,用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创新的智慧、更加温暖的情怀,去守护这片绿水青山,构筑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