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1 17:07:48 浏览量 : 10190 来源 : 作者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巩固和深化教育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成果,营造平安校园环境,即日起面向社会常态化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举报线索范围、举报渠道等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1.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3.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陪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4.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暴力欺凌,实施黑恶犯罪行为;
5.非法围堵校门、干扰阻挠学校工程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6.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以及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其他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全力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整治,不断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请广大师生、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邮箱举报:wab2790205@163.com
(二)信函举报: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107室
三、相关规定
(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时,举报人需提供详实信息。反映问题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涉诉信访等问题,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二)市教育局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网
审核:卢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