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5 18:44:32 来源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作者 : 姜 弘
11月13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备案现场检查结果。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成功通过备案检查,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这也标志着医院向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院迈出了坚实步伐。
自该院启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筹建工作以来,院党委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组织架构;成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临床试验伦 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SOP)等规范化文件;积极选送人员外出培训和学习,多次邀请国内知名GCP领域专家来院进行线上、线下培训以提升机构、伦理及研究人员的整体水平。
10月11日—12日,检查组专家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及精神卫生专业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监督检查。机构主任、淮安三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孝峰,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志艳,精神卫生专业组负责人黄成兵分别作情况汇报。专家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考核提问等多种方式,对机构设施设备、文件体系、临床试验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现场检查。
精神卫生专业科室(临床四科二、四病区)现有床位280张,诊疗患者来源广泛,覆盖淮安、宿迁、连云港、盐城、扬州乃至山东、安徽等邻近省市;诊治病种全面,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诸多病种。科室研究团队经过充分学习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交流经验、院内培训,已掌握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知识;主要研究者具备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科室文件系统制度职责明确、标准操作规程健全、应急预案完备,能够覆盖药物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科室具备受试者接待、试验用药品暂存、文件资料保存所需条件;科室治疗、抢救设备配备齐全,具有重症抢救、转运ICU能力。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科学、真实、可靠,有效保障受试者权益与安全。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备案成功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借助这个平台,医院将逐步从“临床医疗型”向“研究型医院”转变,进一步提升科研规范性和竞争力,提高综合技术能力并发挥专业特色优势,全面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通过规范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可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保证试验结果的可信度,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从而更好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