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7 19:09:30 来源 : 盱眙法院 作者 : 樊思芸
5月15日,盱眙县法院民一庭负责人陈娇娇,在处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为妥善化解矛盾,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快速组织现场勘验,查明案件事实,并组织房屋交接,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实现效能最大化。
本案原被告签订租赁合同后,因案涉场地产权信息、土地性质等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认为投入资金装饰装修、营销宣传后,自己计划的云仓商业无法铺开,要求退租且被告赔偿装修损失。被告予以否认,原告遂诉讼至法院。
陈娇娇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双方争议大,纠纷处理时间可能较长这一情况,为固定房屋使用、装修情况,避免争议处理时间长导致房屋空置,资源浪费,她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先行组织现场勘验。通过勘查,在确定案涉房屋不存在使用障碍的情况下,对案涉房屋装修情况进行了固定,后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被告同意赔付原告装修损失,把房屋收回自行使用。在陈娇娇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对房屋进行交接,避免了损失的扩大。
盱眙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走现场、察实情原则,力戒“坐堂问案”、纸上谈兵,真正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