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4 19:28:28 来源 : 作者 : 左晟 沈威
叮铃铃……4月9日一大早,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何法官,村里朱家那兄弟两家又吵起来,情绪激动,我们说的他们不听,请快来一下。”电话是淮安市涟水县瓦滩村村支书刘泽春打来的,接电话的是涟水县人民法院大东法庭庭长何志强。
朱家两兄弟的纠葛得从2020年说起。那一年,朱家两兄弟因房屋界址问题引发纠纷,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书内容包括界址确认、附着物清理、违约赔偿等。直到2024年,附着物仍未被清理,期间两家为此多次发生口角,吵得大家都不得安宁。2024年3月21日,朱伟(化名)以排除妨害为由将朱枫(化名)告上法庭。为有效化解纠纷,经过当事人同意,涟水法院大东人民法庭将此案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金得平诉前化解,并由何志强参与其中进行指导。
挂断电话,何志强和金得平立即驱车前往瓦滩村。
“协议早就达成了,4年过去了,附着物都没清理,朱伟怨气很大,吵得很凶,我都不晓得咋办了。”在赶往瓦滩村的车上,金得平很是担忧。金得平年轻时候在当地做过村干部,有着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因此,大东法庭邀请其为特约调解员,并成立“金书记调解工作室”。连他都觉得难办,难度可见一斑。
“这个案件确实很难办,最好是调解了。虽然难,但只要找准矛盾症结,再对症下药,也有化解的可能。”何志强坚定地说道。
上午10时,何志强和金得平刚走进村委会会议室,就嗅到浓浓的“火药味”。
“大家都冷静冷静,我们是专门来处理这个事的,请相信我们。”何志强稳住两家人情绪后,让他们推选两名代表留下来,带上村委会干部坐下来一起谈一谈。
“自愿签的协议还反悔,这是大丈夫所为吗?”“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你们是真想闹上法庭给村里人看笑话吗?”金得平是了解当地人性情的,拿捏这一点,一下子把双反都问住了。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谁都不说话。
“看来双方都不至于想要闹到对博公堂的地步,这个案子能调。”看大家的反应,何志强心里有了谱。
“我要他把附着物清理了,还有违约金,当初白纸黑字写的。”“你爱咋咋地,反正我是不会清理的,要钱更不可能。”双方仍针锋相对。
“看来争议的焦点是附着物和违约金。”何志强说。双方未反驳,默认了。
“现在矛盾点已经找出,如果继续让他们一人说一句,这说到天亮都说不完,我们‘背靠背’调解要好些。”何志强与金得平商量。
“签好的协议不履行,这绝对是朱枫的问题。但你也得分情况不是,朱枫是孝子,她老母亲今年92岁了,不识字又认死理,为清理附着物的事几次和他儿子闹着要喝农药,搁谁谁忍心?况且人家朱枫两口子早就说了,老奶奶走了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兑现承诺把那些附着物清理的干干净净的,这话都说出来了,你还怎么说?”何志强顿了顿,又对朱伟说道:“我们都了解过了,2020年协议签过之后,人家朱枫为了让弥补兄弟之间情感上的裂痕,无偿让出50公分宅基地出来给你,这事儿你不会忘了吧?现在你反过来跟人家要违约金,你觉得合适吗?”
“你的难处我理解,可是当初协议签都签了,你也堂堂七尺男儿,哪有这样说话不算话的。哪怕你清理了部分,整整4年过去了,附着物不少反增,是不是有点过分了?”金得平对朱枫说道。
言之有理、于法有据。在两人的释法析理下,双方的态度缓和了下来,大家重新坐到一起。接着,何志强与金得平提出了大家都满意的调解方案: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界址确认部分,被告朱枫在七日内清理附着物树木4棵,为照顾老人身体,其余附着物逐步清理。
“调解工作不能畏难,再复杂的案子只要找到突破口,都有可能调解成功。调解,一定要像何法官一样,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找到调解方向。”解决完这次纠纷,给金得平留下了这样的感悟。
次日,何志强在涟水法院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上,给人民调解员和部分法官分享了此次调解经历:“我们摸索总结出‘选、问、讲、提、促’五步调解法。选,在众多当事人中选出德高望重、具备话语权的代表;问,通过询问当事人,引导他们说出最真实的想法;讲,站在当事人角度,讲明利害关系,分析利弊;提,在讲清利害关系后,根据当事人反馈,提出合情合理的调解方案;促,提出调解方案后,征求当事人意见,再次对调解方案进行微调,最终促成和解。”
“像这样的培训有很多,我院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指派法官到辖区乡镇街道,通过集中授课、座谈交流、案例评析等方式,传授调解经验,还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现场沉浸式学习调解技巧,以此提高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本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兆斌介绍,去年以来,该院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30余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巡回审判10余次,参训人民调解员达450余人次。
不仅如此,涟水法院还通过“‘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平台,指导人民调解,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涟水法院积极主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努力将纠纷止于未发。”县人大代表、大东镇党委书记邱加文这样说。
“未来,涟水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现辖区内‘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涟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爱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