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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腾退鱼塘13亩,助企退养还田保耕种

时间:2024-05-29 20:43:08 来源 : 盱眙法院 作者 : 侯健东 张华景

  “法官,我不是不愿意返还鱼塘,只是这个鱼塘的水产养殖收入是我唯一的生活来源,希望申请执行人能给予补偿6万元,不然我绝对不会配合交付。”“你要的补偿不在我们的执行范围内,但是你的诉求我们会尽力帮你沟通协调,只是你要的补偿数额与申请执行人愿意补偿的数额实在差距较大,也希望你做出适当让步。”

  据悉,被执行人徐某承包申请执行人某农场鱼塘13亩,合同到期后,因农田复垦原因某农场需收回鱼塘填平恢复至耕地状态,确保实现夏耕秋收状态,但徐某继续占用鱼塘拒不返还。某农场将案件诉至盱眙法院并取得生效判决后,徐某仍未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返还鱼塘,该农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腾空公告等文书,责令徐某按照规定的期限返还案涉鱼塘,同时不定期以电话沟通的形式向徐某释法说理,但徐某依然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拖延,怠于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徐某拘传至法院,谈话过程中她言语激动,表示不给予补偿6万元绝不配合返还,甚至做出以头撞墙等动作抗拒执行。见释法说理无用,且其存在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以肢体动作抗拒执行等情节,执行干警当场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向其宣读送达。

  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执行干警得知徐某拒不交付鱼塘确有其因,她的家中尚有生病在床的父亲需要照顾,两个子女一个尚未成家立业,一个只有6岁需要抚养,该鱼塘水产品养殖收入是其唯一生活来源,家庭的责任重担全在她一个人身上。

  执行干警再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能否在原先补偿的基础上再适当上调。终于,某农场同意适当提高补偿费用,一次性对徐某补偿3.1万元,同时另行向她发包15亩土地给她继续耕种,以解决生活困境。最终,徐某接受上述方案并达成协议,同意配合盱眙法院将案涉鱼塘交付给某农场。

  “土地腾退需要赶农时,否则一年的农业种植都会受到影响。”盱眙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学雷表示。为让申请执行人拿回自己的鱼塘,减少损失,尽快恢复至耕地状态,盱眙法院精准对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立案、指定承办人、赶赴现场踏勘、研判难点堵点、预估执行风险、制定执行方案……5月24日上午,在市中院执行局的精准指导下,两级法院出动干警8名,警车3辆进行现场腾退,案涉鱼塘顺利交接至申请执行人手中,现场填平复垦工作井然有序进行着。

  “土地腾退需要赶农时,否则一年的农业种植都会受到影响。”盱眙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学雷表示。为让申请执行人拿回自己的鱼塘,减少损失,尽快恢复至耕地状态,盱眙法院精准对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立案、指定承办人、赶赴现场踏勘、研判难点堵点、预估执行风险、制定执行方案……5月24日上午,在市中院执行局的精准指导下,两级法院出动干警8名,警车3辆进行现场腾退,案涉鱼塘顺利交接至申请执行人手中,现场填平复垦工作井然有序进行着。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命根子,保护粮食安全首先要保障耕地安全。盱眙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秉持“善意文明+强力威慑”执行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在耐心释法明理,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同时,面对“老赖”敢于亮剑,做到执行“有态度”,实现执行“有温度”。